凉山州扶贫开发协会
关于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 工作分工及协会内设机构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专委会: 2020年12月28日,凉山州扶贫开发协会召开第二届第一次会长会议。会议议定了协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审议了财务等工作制度。现将会议议定的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和议定事项印发你们。 一、会议议定的事项 (一)协会机构设置和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会议研究确定协会内设办公室、财务部、宣传部和会员联络部。 为了便于协会理事之间的工作沟通联络,会议根据协会理事的工作职能和性质,进行分类归口联系。 决定设立农业,金融,能源矿业,项目咨询联络,文旅教育卫生科技,工程建设六个专委会。 根据机构设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工作分工。 协会会长杨洪清主持协会全面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彭兆武主要负责协会章程赋予秘书长的职权和工作,主持秘书长会议 。 副会长吉克坚负责分管监事工作;联系办公室、财务部日常工作;兼任项目咨询专委主任。 副会长杨丰明兼任金融专委主任。 副会长王艳负责财务部开支核签工作,兼任项目咨询专委副主任。 副会长杨静兼任农业专委会主任,副会长日子贸兼任副主任。 副会长李文忠兼任文旅教育卫生科技专委会主任并兼任会员联络部部长,包晓华任副主任。 副会长杨伟兼任工程建设专委会主任,熊朝波任副主任。 特聘副会长王宏斌兼任能源矿业专委主任,杨永生任副主任。 特聘副会长、协会党支部书记卢一辉兼任办公室主任。 丁良才、李友明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王建英同志任财务部部长,丁良才同志兼任财务部副部长。 李友明同志兼任宣传部长。 (二)会议研究确定了协会内设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 办公室的职责: 负责协会综合协调工作、拟定协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协会重要文件、文稿、讲话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处理、秘书事务等工作。 财务部的职责: 负责收支预算编制、工作经费管理、协会资产管理、购置维修办公设备、协会年检、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的捐款划拨、办理捐赠发票等工作。 会员联络部的职责: 负责与会员、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之间的联络,负责统计会员和爱心企业、人士帮扶困难群众、就业、劳务培训、产业发展和助力脱贫攻坚的成果,总结在乡村振兴中献计献策、出资出力的先进事迹和优秀人物。 会员联络部下设办公室,由袁天荣任主任,曾经富、万强烈、唐勇三同志任副主任。 宣传部的职责: 负责扶贫网站管理,主办《凉山社会扶贫》刋物,每年一期,宣传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和协会会员在扶贫济困中的好人好事,讲好扶贫故事。协助办公室做好文件、文稿起草审核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会议对协会财务管理等制度审议稿进行了讨论。会议要求办公室要充分吸收和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召开理事会审议。 三、会议强调,本届协会理事要务必牢记协会“传播慈善文化,弘扬人道精神,创新人文环境,汇聚爱心力量,开展公益扶贫,推动共享发展,为消除贫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和促进凉山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的宗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为扶贫开发事业发挥积极作用。 附件1、凉山州扶贫开发协会各专委会成员名单 附件2、凉山州扶贫开发协会财务与资产管理制度 附件1 凉山州扶贫开发协会各专委会成员名单 一、农业专委会 主 任:杨 静 副主任:日子贸 成员单位: 万强烈 凉山和欣农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日子贸 四川省中小企业促进会凉山分会常务副会长、 布拖县火把圣地生态农业合作社理事长等 左子文 会理县万倾石榴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杨 静 凉山康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唐 勇 西昌市圣钰农业种植有限公司董事长 黎雪梅 宁南绿色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王 跃 西昌市小葡萄园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马 龙 冕宁县尚品种养殖合作社法人代表 毛国富 昭觉县温泉海椒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 吉尔子且 布拖县民主村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 伍明洪 宁南县呗侬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杨 浩 越西县宏旺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吴川秀 美姑县彝原金花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吴海霞 喜德县町尼彝寨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肖云美 昭觉县晓蓓食用菌种植家庭农场法人代表 肖 亮 德昌县晶茂种养殖业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 何 康 盐源文洋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法人 陈春玖 雷波五官春玖脐橙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罗冬兵 木里县茶布朗镇前进农机销售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范仕先 富林生态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理 赵兴志 盐源县龙洞湾苹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贺国利 会东县绿源软籽石榴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耿 涛 西昌市马道水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执行董事长 袁 静 普格县沐洋鸵专业养殖合作社理事长 程长洪 德昌县兴鸿种养殖合作社理事长 傳 俊 凉山州华康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曾兴兵 会理众集农业专业合作社法人 二、文旅、教育、卫生、科技专委会 主 任:李文忠 副主任:包晓华 成员单位: 李文忠 凉山川恒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丁良才 原西昌市委党校高级讲师 包晓华 州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高 勇 凉山州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李友明 凉山日报主任记者 杨 丁 四川尔果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设计总监 胡 敏 凉山州鸣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李 军 西昌达吉食品厂总经理 蔡佳良 凉山州重庆商会副会长、郎酒集团西昌总代理 三、金融业专委会 主 任: 杨丰明 副主任: 曲比木洛 唐 骥 成员单位: 杨丰明 省扶贫开发协会特聘副会长、州政协常委、 民宗法制群团委主任 曲比木洛 州农业银行副行长 汤 莉 西昌金信村镇银行行长 唐 骥 凉山农商行行长 彭兆武 凉山州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黄徳斌 凉山州商业银行副行长 李 培 农发行凉山州分行行长 侯宝廷 邮储银行凉山州分行行长 鲍 勇 建行凉山分行行长 王建荚 原凉山州扶贫开发局财务科长 四、项目资询专委会 主 任: 吉克坚 副主任: 王 艳 成员单位: 王 艳 州扶贫开发局项目中心副主任 吴贤顺 凉山州扶贫开发局社会扶贫科科长 李丹梅 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杨洪清 原凉山州政协副主席 吉克坚 原州计生委主任 吉克鲁叶 原州交战办调研员 郑 曦 州工商联秘书长 杨学德 原布拖县委常委、县武装部政委 张 华 雷波县扶贫开发局办公室主任、协会秘书长 郭全太 喜德县扶贫开发协会秘书长 陈天朝 州扶贫开发局办公室工作员 崔亚波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虞卫东 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书记 黄忠于 凉山州至善公益慈善促进会副理事长 彭兆武 凉山州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诸飞鸣 凉山州南充商会会长 李 康 凉山鼎能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五、工程建设专委会 主 任: 杨 伟 副主任: 熊朝波 成员单位: 杨 伟 四川齐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熊朝波 四川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副总经理 杨 汗 四川金和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唐忠恕 四川杰利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袁天荣 冕宁县天宇沙石经营部董事长 曾经富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总经理 杨安辉 个体户 六、能源、矿业专委会 主 任: 王洪斌 副主任: 杨永生 成员单位: 王洪斌 四川能投凉山生态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执行董事 唐福宇 中国石油四川凉山销售分公司总经理 杨永生 西昌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丽火现代农业分公司 总经理 周 敏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管理部副部长 雷建新 会东坪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喻 华 大凉山玛瑙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助理 附件2 凉山州扶贫开发协会财务与资产管理制度 (试用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本团体开展正常活动和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四川省全省性社会团体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凉山州扶贫开发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财务管理包括捐赠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捐赠物资管理和工作经费管理。 第三条 本团体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其物资财产和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公益扶贫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与管理 第四条 本团体设立统一账号,并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设立账册,组织会计核算,设立相应明细账。 第五条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对本会财务会计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监督。分管财务工作的会长负具体责任。 第六条 根据会计控制制度的要求,本团体办公室聘请为人正派,热心公益扶贫工作,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专兼职人员担任会计和出纳,负责本团体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监管,以保证资金的合理支配,杜绝资金流失。 第七条 财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负责编制本团体年度收支计划,报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 (三)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值和变动情况; (四)根据本团体的收支情况,按月、季编制财务报表。月财务报表分别报会长、秘书长;半年财务报表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年度财务报表经理事会审定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五)负责应收款、应付款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监督管理,以及日常经费报销工作,并做好清算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证资金的完整、安全; (六)接受本团体监事会、财税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 (七)负责保管会计档案以及固定资产等资料,负责电算化系统的使用。 (八)完成会长或秘书长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财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押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分管财务工作的会长签字后方可使用。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会长或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收入与支出管理 第九条 本团体的收入来源: (一)会员及团体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 (二)有关部门委托本团体完成某项目的拨款; (三)在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个人或社会团体的捐赠;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条 所有经费收入均由主办会计统一账号收取,并开具合规的正式收据,记入相应的明细账内凭联单进账。 第十一条 本团体的经费支出范围: (一)会议费:经批准召开的年会、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学术会、报告会、工作会、表彰会等; (二)办公费:本团体办事机构日常办公、交通费、通讯费、旅差费、办公设备购置维修、租用办公用房、订购业务书籍、报刊等项开支; (三)印刷费:出版、发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书刊、报纸;编印有关资料、简报、文件等; (四)事业活动费:主要用于开展学术交流、外出考察、到基层调查研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承担委托任务、举办宣传展览、人才培训等; (四)本团体办事机构聘用专职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和聘请兼职人员的合法劳务费; (五)参与本团体公益扶贫服务活动的志愿者补助; (六)其它合理开支。 第十二条 审批程序与权限: (一)本会经费开支按照预算在先、开支在后的原则进行。每年的费用开支情况须向理事会报告。 (二)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经会计审核后报分管会长审签。 (三)审批权限:凡经会长办公会议、常务理事会决定一次支出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由秘书长审核签字,1000元以上的由分管会长审核签字;凡属非预算内和临时动议的,一律由会长审批。 属项目投资方面的支出从其《项目管理制度》有关规定。 (四)因公出差需借款的,由分管会长审批。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三条 制定必要的固定资产管理方法,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领发、保管、调拨、登记、检查和维修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一)购置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须按照“先报批、后购买”的原则,凡购置固定资产,不足5000元(含5000元)的低值易耗品由分管会长审批;5000元以上1万元以内的由財务部长审核后报分管副会长审定核签,超过2万元(含2万元)须报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分管会长签批。 (二)固定资产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财务要求,搞好折旧。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入管理成本,但须建立实物登记、发放账目。 (三)固定资产的报废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由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正确处理好残值。 (四)固定资产登记后要有标贴,落实“谁使用,谁保管”的责任。共同使用的要明确保管责任人。要搞好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固定资产整洁、完好、性能安全良好。 (五)建立固定资产账目,定期检查,做到账物一致。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本团体财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检查及财务审计工作。 第十六条 本团体实行预算管理,预算要做到量入为出,开源节流,收支平衡。 财务室应于每年的11月15日前,按下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出下年度本团体本级经费预算,并报经本团体常务理事会批准。 本团体开展年度预算批准的各项活动时,还应在年度预算经费额度范围内作出相应项目经费使用的预算,报分管会长批准后由主办会计组织执行。项目经费额度需要突破该项目年度预算额时,须经本团体会长签字同意后,秘书长方可予以批准。 第十七条 :财务部应于每年一次的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议上报告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供理事会审议监督,并根据民政部门的要求,做好上年度年检报告,并自觉接受登记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时,实行财务审计制度。主办会计应根据审计结果编制本届理事会财务报告,由分管副会长或秘书长向本届理事会做出报告。 第十九条 财务人员工作变动,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资料编制移交清册,全部移交接替人员。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须有财务负责人监交,交接双方和监交人须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二十条 因财务人员失职给本团体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应酌情进行惩戒或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2021年1月15日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附件一 工作经费的管理 1.严格执行行政财经制度。严禁以各种名义花钱和乱发津贴、补助、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工作经费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实物。 2.在公务接待上,只能接待与协会工作业务有关且持有介绍信函的人士,严禁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严禁在接待中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接待对象在十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3.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费用。 4.接待费报销凭据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或我方的邀请函和接待清单。 附件二 差旅费、住宿费的管理 1.严格执行财政规定,参照主管局的报销标准报销差旅费、住宿费。 2.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报销,超支自付。 3.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 附件三 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 1. 定人定单位的捐赠资金,到协会开户行后,应在10--15个工作日内划拨给受捐人和受捐单位。 2. 协会财务对捐赠资金做账的凭据是捐赠协议书、受捐方收据和银行划款凭据。 3. 不得挪用捐赠资金。不得无故扣压捐赠资金。 4. 对非定人定单位的捐赠资金,协会财务要专存。捐赠对象由协会考察确定,任何人不能私自确定受捐对象。 5. 协会募集的资金,按第4条规定办理。 6. 企业或爱心人士赞助协会充实办公经费的资金,纳入工作经费管理、使用。 7. 捐赠给协会的物资,属于衣物、书籍等之类的协会应尽快落实受捐对象,将物资捐赠给受捐人。属于机械类,应根据具体情况作相应处理,不便处理的,报主管单位协调处理。 附件四 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是指协会自己使用的各种物资,包括办公房、卫生间、车库、办公桌椅、文件柜以及电脑和配套设备等。 2.所有资产都应分类登记造册。做到新购置的先造计划再购买,报废的有记录,有领导签字。归个人办公使用的,有领用登记和签字。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视其责任给予赔偿处理。 3.协会资产管理由财务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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