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 《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 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不仅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坚定不移地支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的系列讲话精神,而且符合四川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的实际。从现在起,依法、依规、依《条例》保障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不仅有了法律法规作保障, 而且有了切实可行的《条例》作遵循。 为什么我有如此的感言呢?因为《条例》拟订的依据充足、范围清楚、原则可循、 职责明确,条文具体,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操作性,企业发 展有了法律保障。可以说,这给我省的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吃 了定心丸,让他们更加理直气壮,更大胆、更放心地甩开膀 子干,面向国内国际市场,全方位拓展经营业务。作为四川省扶贫开发协会会长的我,应该认真履行本协 会坚持公益性、社会性、服务性的职责,组织协会企业会员 认真学习《条例》,准确吃透精神,不仅深刻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现实性,而且要坚决拥护,并带头贯彻落实。具体来说,就是要带着感情,充满激情,认真负 2责地按照《条例》第五条: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企 业家协会、行业协会、商会等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支持和指导企业和企业经营者依法经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为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提供服务和帮助:一是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企业 和企业经营者的建议和诉求;二是依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作 为企业代表组织参加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三是就企业和 企业经营者权益受侵害的情况,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举报, 为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申请听证、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仲裁、 诉讼提供帮助;四是接受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委托,调解民 商事纠纷;五是协助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六是开展企业 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七是协调、配合做好维护 企业、企业经营者权益的其他工作。为奋力推进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在市场信息、转型升级、科技创新、融智创新、提档升级、打造品牌、产业链形成价值链、打造 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等方面提供有序有力有效的服务,使企业在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同时做强做大,并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在产业扶贫、消费扶贫、服务业扶持、教育和卫生扶贫 及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奉献爱心。特别是在疫情后期,我们更要发扬“患难见真情,共同抗疫情”的精神,既要量 力而行,更要尽力而为,饱含真情地为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提 供帮助,实实在在地协助他们在自身发展中,解决一些迫切 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这既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更是我们 应尽的义务。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条例》真正落实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