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凉山州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 (2015年7月25日中国共产党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七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中共凉山州委七届七次全体会议深入分析我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临的形势任务,对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进行了研究部署,作出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到2020年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11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和2072个贫困村。多年来,州委始终把加快扶贫开发作为重中之重,把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作为头等大事,坚持一手抓安宁河谷地区率先发展,一手抓大凉山彝区和木里藏区扶贫攻坚,全州贫困人口从2010年的107.67万人减少到50.58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3.4%下降到13.5%,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我州仍然是全国贫困人口最多、贫困面最广、贫困程度最深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基础设施落后、产业支撑薄弱、社会事业滞后、禁毒防艾形势严峻、个别地区超生现象严重、思想观念陈旧等问题突出,因病、因灾、因毒、因残等致贫因素交织。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城拔寨的冲刺期,集中力量推进扶贫开发攻坚,是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的具体行动,是促进民族地区追赶跨越发展、推动民生改善、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在实施富民强州兴凉战略中处于特殊地位,在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中具有基础作用,对于我州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决定性意义。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扶贫开发总体思路,认真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以消除绝对贫困为目标,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手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采取超常举措、拿出过硬办法,大力实施“一个意见、三个规划”,全面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支持四川省凉山州云南省怒江州甘肃省临夏州加快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若干意见》,围绕“六个精准”,注重“六个结合”,瞄准11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和安宁河流域县市贫困乡村,深入推进“五大扶贫工程”“七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深入实施《凉山彝族自治州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严格领导责任,增强社会合力,加强基层基础,坚决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不让一地一域在同步全面小康建设进程中掉队落伍。
(三)目标任务。按照“五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要求,以县为单位分年度制定到村到户的扶贫脱贫计划,确保全州每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万人左右。到2020年,实现全州50.58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基本消除绝对贫困;2072个贫困村全部脱贫,11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全覆盖,乡乡有标准中心校、有达标卫生院、有便民服务中心,村村通公路、有学前教育设施、有医务室、有文化室、有民俗文化坝子、有宽带网,户户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让贫困地区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四)基本要求。扶贫开发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要做到识真贫、扶真贫、真扶贫。
——扶持对象精准。聚焦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做到底数清、任务清、责任清。
——扶贫项目精准。编制扶贫项目规划,因地制宜确定实施内容、投资规模、进度安排、受益对象、责任分解等内容,做到项目规划到户、脱贫效果到户。
——资金使用精准。以县为主体,加大资金整合使用力度,把资金精准投放到村到户,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扶贫措施精准。根据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需求,因人因地施策、因致贫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到村到户,致富能力提升到村到户,确保扶到点上、扶到根上。
——驻村帮扶精准。因村派人、强化责任,按需选派各级干部组成驻村帮扶工作组,针对扶贫工作薄弱环节强化支持、落实举措。
——脱贫成效精准。完善扶贫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明确贫困户脱贫标准、贫困村减贫标准和贫困县“摘帽”标准,建立县、乡、村减贫档案,逐级验收脱贫成效,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
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必须把握好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注重“六个结合”。在目标任务上,注重脱贫致富与全面小康有机结合,确保同向同步达标;在总体要求上,注重加快发展与扶贫开发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联动攻坚;在实现路径上,注重精准扶贫与区域开发有机结合,走出双轮驱动路子;在着力重点上,注重夯实基础与提升能力有机结合,根本改变贫困面貌;在推进方式上,注重政府主导与社会动员有机结合,切实增强整体合力;在具体举措上,注重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有机结合,加快实现富民强州。 
二、聚焦贫困人口,精准实施“七个一批”扶贫开发攻坚行动计划
(五)特色产业发展一批。加大产业培育扶持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加快发展特色农业、县域工业、建筑业及房地产业、旅游文化产业、电子商务业等,推动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
发展特色农业促增收。以县为单位制定特色农业发展规划,发展壮大烤烟、马铃薯、苦荞、桑茧丝绸、蔬菜、优质水果、花卉、草食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稳步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快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培育,发展贫困户有能力经营的产业项目。以放活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突破口,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职业农民等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林业生态产业,加快发展核桃、油橄榄、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和花椒、华山松等经济林木,发展林产品深加工和林下经济。力争用5-10年时间,贫困人口人均种植核桃50株(花椒80株)或其它果木2亩以上,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到5000元。
发展县域工业促增收。培育壮大水电、风电、光电、钒钛、稀土、铅锌、铜镍、化工等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在贫困地区布局一批新能源产业项目,以冕宁、德昌为重点发展稀土工业,以西昌、会理、会东、甘洛等为重点发展钒钛、铅锌、铜镍精深加工,以雷波、会东、甘洛、盐源等为重点发展磷、盐化工。加快南红玛瑙产业生态保护开发,建立南红玛瑙产业开发区和文化产业园区。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加快建设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积极与省内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对接,共建“飞地”产业园区、合作园区,鼓励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结合县域资源产业优势,精心包装一批特色优势项目,采用扶贫政策招商、订单招商、产业链招商、园区招商、新业态招商、以商招商等精准招商模式,引进农产品加工、光伏电子、装备制造业、金属冶炼高端产业等为主的带动强、发展优、吸纳就业好的项目。
加快发展建筑业及房地产业促增收。制定出台建筑业及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系列扶持奖励政策。支持国有、民营资本整合重组建筑企业,提高建筑企业竞争力。探索公共服务设施、新村新寨等建筑采用钢构建设模式。鼓励建筑企业开拓建筑劳务市场,扶持农民工输出较集中的乡村建立建筑劳务分包公司。落实公积金使用优惠政策,探索购房奖补办法,完善房屋租赁市场,支持开设经济型酒店和家庭旅馆,盘活闲置房存量。力争到2020年,全州建筑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5%左右,从业人员达20万人以上,从业人员收入达160亿元以上。
发展旅游文化产业促增收。将旅游业作为凉山第一位产业来谋划推动,大力实施“旅游+”战略,全方位规划、全产业打造、全业态融合发展。整合区域旅游资源,引进社会资本和先进管理模式,市场化运作,建立县域间旅游统筹协调和利益分配机制,实现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编制“十三五”旅游扶贫专项规划和乡村旅游扶贫规划,深入实施《凉山州乡村旅游提升行动计划》和乡村旅游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着力建设乡村旅游“四大产业带”,提升邛海-泸山、泸沽湖、螺髻山、灵山等重点旅游景区,打造香格里拉核心区生态之旅、彝族风情体验之旅、高峡平湖之旅、洛克九百里寻访之旅等精品旅游线路,开发彝绣、漆器银饰、南红玛瑙饰品、会理绿陶等旅游产品,促进乡村旅游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加快文化实验区建设,大力推进藏羌彝文化走廊建设,创新发展文化体验、休闲旅游、阳光养老、探险旅游、文化创意等新业态,积极打造中国西部旅游扶贫示范区。
发展电子商务促增收。将电子商务作为产业发展、经济增长第一引擎,加快推进大凉山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形成集交易、物流、支付、信用、认证、担保、创新、创意和培训等多功能、多业态为一体的特色功能聚集区。做大做优淘宝·凉山馆、大凉山特色产品交易中心等本土电子商务平台。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1+4”示范试点县市建设,拓展产品营销网络,提升市场占有率。立足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资源,鼓励支持大学生村官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采取“互联网+企业(专业合作社)+大学生村官”模式,健全乡村商品服务网点和物流配送体系,实现农村商业网点线上线下全覆盖。深入推进电商在旅游、教育、批发零售、会展、餐饮、娱乐、咨询、广告等领域应用。
(六)创新创业致富一批。加强科技创新促增收。立足向科技要效益,瞄准优势特色产业科技需求,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大优质粮食作物、特色经济作物、优良畜禽等新品种的引进和培育力度,示范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动植物疫病防治等农业科技新技术,加强设施农业与技术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发展精深加工和保鲜、贮运、流通等方面的新技术、新业态,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到2020年农产品综合加工率超过65%、销售收入达到200亿元以上。
支持创业促增收。加快建设大学生创业中心、中小企业孵化基地、县市就业指导中心等“众创”服务平台,鼓励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学生自主创业,畅通大学生、农民工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渠道。支持鼓励企业和个人领办、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办农林牧业小微企业,落实财政支持、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生产经营场地等创新创业扶持政策。
拓展劳务经济促增收。建立健全“三位一体”劳务开发工作体系。加大省州级培训输出机构建设力度,着力提高农民工技能。开展劳务经纪人星级认定,培养一大批输出规模较大、诚信经营好的劳务中介组织。进一步健全劳务有序输出机制,加强就业信息网络建设,采取“劳务经纪人+劳务派遣公司+用工企业”模式等开展订单输出培训,让更多农民工“组团”打工。健全农民工维权联动机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到2020年,全州转移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150万人,实现劳务收入255亿元。
(七)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员,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研究贫困地区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实施办法,逐步把低保线提高到扶贫线标准。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实行生活费补贴,核定其年收入与国定贫困线标准差额,据实发放差额补助,使其年收入达到国定贫困线标准。
建立健全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制度,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而可能返贫的家庭,及时给予临时生活救助,使其年收入不低于国定贫困线标准。建立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加快敬老院、城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等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在供养对象自愿的前提下,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扶养人的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一个不少地把孤儿和困境儿童全部纳入分类救助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将贫困地区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人人有社保,并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标准差距。
(八)医疗保障扶持一批。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逐步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受益水平;加强新农合定点医院监管,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占比;改革新农合支付方式,重点将区域内住院疾病排名、费用占比前十位的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费用支出。加强医疗保险救助,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探索财政支持贫困户购买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办法。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加强贫困户、残疾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对发生在定点医疗机构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之外,对需要个人负担的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给予补助。
深入实施“四免一关怀”政策,加大对艾滋病患者帮扶力度。争取国家、省支持,建立州、县艾滋病防治医疗救助中心。解决艾滋病患者、戒毒康复人员医疗及子女上学等困难,对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社会救助。开展地方病特殊救助,深入实施麻风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包虫病等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治救助。
(九)移民搬迁安置一批。对接国家和省移民搬迁规划,制定全州移民搬迁专项规划,结合水电移民、新型城镇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合理安排搬迁地点、搬迁资金、搬迁进度。重点对35万居住在海拔2500米以上高寒山区的贫困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力争具有搬迁条件和意愿的应搬尽搬。制定落实特殊政策,通过调拨、转让或集中开发等形式,解决搬迁贫困户宅基地、基本口粮田。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生态移民和国土资源部支持凉山扶贫攻坚“十九条”等政策,解决部分搬迁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适当提高易地搬迁补助标准,给予搬迁建房贷款贴息。稳步开展生态移民、避灾移民,科学规范、合理引导“自主搬迁”,研究解决其就医、入学、就业等社会保障问题。
统筹考虑地域、人口、经济等因素,结合移民搬迁、产业布局、新村新寨建设等,科学合理推进撤乡建(并)镇。整合行政资源,推动生产要素向城镇集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带动第三产业发展,着力打造一批新型工业重镇、特色农业大镇、文化旅游名镇、商贸物流强镇,吸引乡村人口向城镇集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和发展振兴,帮助地震、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区贫困人口脱贫。重点推进越西、喜德灾后重建,着力解决因灾致贫返贫问题。坚持以人为本,优先推进住房重建,对个别建不起房的特困家庭实行政府兜底。统筹规划实施,加强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重建。支持灾区迅速恢复生产,在重建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增加就业机会,为灾区长远发展、贫困户稳定脱贫创造条件。认真落实救灾救济、安置救助政策,努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十)治毒戒毒救助一批。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州县乡村四级联动,全覆盖宣传、打防治结合、网格化管理、全社会参与,持续加大对毒品问题的综合治理。创新毒品危害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真正让“一人吸毒、祸害三代”等观念深入人心,切实增强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确保新吸毒人员滋生速度明显减缓。创建无毒乡村(社区),建立毒品滥用监测分析机制,健全吸毒人员排查发现登记制度,探索“支部+协会+家支”新模式,提升吸毒人员动态管控能力。加快建设集强制隔离戒毒、身心矫治转化、社区康复安置为一体的“绿色家园”,探索完善社区化戒毒康复管理模式,分类实施管控和戒毒康复,建立收治病残、感染艾滋病吸毒人员等特殊群体的专门场所或区域。
科学完善戒毒康复体系,提升吸毒人员就业安置和回归社会能力。建立健全戒毒康复人员社会保障机制,将其纳入社会保险范畴,对符合条件的提供社会保障补贴,将生活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完善促进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政策,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提高致富能力,给予就业政策扶持,通过鼓励自主创业、提供公益性岗位等多形式促进实现创业和就业。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等方式参与救助。
(十一)移风易俗巩固一批。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倡导优生优育,积极引导贫困群众转变婚育观念,自觉摒弃“多子多福、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等落后思想,破除“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大力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全面推行婚前体检制度,扎实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杜绝近亲结婚现象。坚决落实“三项制度”,优先扶持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深入实施科技、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文明“六进彝家”行动。从娃娃抓起,教育引导青少年儿童从小养成讲究卫生、热爱劳动、尊老爱幼等良好品质,小手牵大手,养成好习惯,崇尚科学、反对迷信,不酗酒、不赌博、不沾毒染毒。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开展婚丧嫁娶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问题专项治理,实行农村群体性聚餐备案制度,采取建立彝俗会、红白理事会等方式,推动喜事新办、丧事简办,革除高额身价许嫁、盲目攀比操办婚宴,嫌老弃幼、薄养厚葬,生前苦熬守穷、死后倾家荡产举丧等陈规陋习。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切实增强财富积累意识、发展意识和家园意识,自觉克服“等靠要”等依赖思想和安于现状的守旧观念,积极投身扶贫开发,勤学善用科学技术,苦干实干勤劳致富。

三、瞄准贫困区域,采取过硬举措精准解决突出问题
(十二)大力加强交通建设。加紧实施第一轮凉推方案,及时推进以县域交通路网为重点的“二推”方案,实现县县有高等级公路覆盖、乡乡通油路(水泥路)、村村通公路。创新投融资模式,优先支持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完善拓展支干航空对接网络,加快民航事业发展,力争规划或启动建设宜宾—西昌、丽江—攀枝花—昭通—遵义凉山段铁路,加快推进成昆铁路扩能改造凉山段、G5高速泸黄段改扩建等工程,推动宜攀、西昭、西香、乐西、永会等高速公路项目尽快启动建设。加快国省干线公路提档升级,实现州到县有三级及以上公路连接,每个县有两个以上对外公路通道,完善道路管护机制,构建对外畅通、路况良好、抗灾能力强的国省干线公路网络。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与新村新寨建设、撤乡建(并)镇、移民搬迁等工作的统筹规划,到2020年,全面完成县乡道改善工程、通乡油路、通村硬化路建设和溜索改桥、渡改桥工程建设。推进金沙江凉山段水系干流航道建设论证、整治疏浚,建设凉山港。加快建设区域性现代立体综合交通枢纽,根本改变群众“出行难、行路难、运输难”状况。
(十三)切实改善贫困户住房条件。把贫困村、贫困户作为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考虑地域差异、民族生活习俗、生产生活需要和经济承受能力,合理制定房屋建设规划和资金投入标准,扎实推进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安宁河流域新村建设。全面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和文化传承“五大行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治理机制,开展以脏乱差治理、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标准,到2020年,全州80%的行政村建成幸福美丽新村,80%的村民入住。
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给予贫困户特殊帮扶,同步解决住房问题。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和补助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整合政策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信贷贴息试点等工作,提高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到2020年力争完成现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推进农村廉租房建设。实行政府主导、村集体组织实施,着力为建不起房、改不起房的特困群众,提供保障性住房。充分利用乡、村闲置房屋,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增加廉租房源。鼓励社会捐赠帮扶资金用于廉租房建设。
(十四)全面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坚持扶贫先扶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让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公平接受优质教育,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实施基础教育巩固提升计划。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建设学前双语幼儿园,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75%以上。推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确保到2018年全州所有县市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健全“七长”责任制,织牢“控辍保学”责任网络,巩固和提升普及义务教育成果,到2020年小学和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100%,九年巩固率达95%。办好确需保留的村小和教学点,因地制宜扩大寄宿规模,保证学生就近入学。逐步提高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加强贫困地区特殊教育,着力实现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等形式的特殊教育基本覆盖。坚持开放式办学,做好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工作,采取托管等方式与绵阳中学等省内名校联合办学,积极争取凉山在内地开办初高中贫困农村少数民族班,切实提高我州教育教学质量。支持贫困地区综合性高中建设,推进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全覆盖,逐步实现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逐步实施民族地区15年免费教育计划。在实行9年免费义务教育基础上,全面免除3年幼儿园教育保教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双语教学,借助网络教育、广播电视等,帮助边远彝(藏)区农村儿童熟练掌握汉语。全面免除3年普通高中教育学生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加强职业教育扶持力度,设立凉山职业教育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本地职业院校发展,积极争取“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招生范围扩展到全州所有县市,力争为每一户贫困家庭培养一名技能型打工人才。积极支持凉山民族师范学校创建四川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实施乡村教师专项支持计划。拓展贫困地区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免费师范生计划培养名额向贫困地区倾斜。落实农村中小学校直接招聘本科及以上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制度。加强贫困地区教师培训,实施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训计划。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鼓励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和薄弱学校流动,到2020年安宁河5县1市和11个贫困县交流面分别达10%和5%。建立贫困地区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由州县市党委政府给予表扬激励。持续推进百乡教育扶贫工程。
(十五)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和保障水平。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争取国家、省对民族地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政策、项目、资金和技术支持,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远程医疗为核心,推进州级医疗机构改扩建,加强县级综合医院建设,发展县级中医(藏、彝)医院,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造,力争到2017年,90%的县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到2020年,全部达到二级甲等水平,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
深化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争取省内优质医疗机构对我州医务人员培训进修、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援,推动州内三级甲等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县级医院,二级甲等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实施远程医疗帮扶,到2017年,80%以上县医院建立与三级甲等医院远程会诊系统并开展网络医疗服务,让贫困地区患者就地享受优质医疗。
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多渠道培养基层卫生人才,2017年基本补足配齐人员,实现每万人口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推进乡村卫生计生人员一体化管理,卫生计生人员“乡聘村用”率每年增长5%以上,力争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进修学习制度。将贫困县二级甲等及以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纳入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范围。
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加强各级疾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以及其他专业防治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力争全州住院分娩率逐年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逐年下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20年,适龄儿童免疫规划预防接种率达98%以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全省中等水平。
(十六)加快完善供水供电保障体系。积极争取将贫困地区重大水利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水利规划,加大项目投入支持力度。推进盐源龙塘水库、大桥水库二期工程等大中型骨干防洪控制性工程、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坚持挖潜配套与新建水源相结合,开展贫困地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牧区水利、“五小”水利等项目建设。启动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强化水源保护,发展适度规模集中供水,大力提高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水质合格率,构建精准到户的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加快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登记确权颁证,继续深化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提高水电资源开发和利用率,积极争取增加留州电量支持扶贫开发攻坚。争取实施110KV及以上输变电线路建设项目,加快整合现有电网资源,形成全州供电一张网,全面提升配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2015年内全面解决全州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实施城域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覆盖面达100%。逐步实现县域电网同网同价、供电服务均等化。
(十七)实施文化惠民扶贫行动。推进“视听乡村”、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文化产业、文化事业专项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快建设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等综合性文化场所,突出建设好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注重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挖掘工作,加强农村古村落、古建筑的保护维修。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贫困地区文化建设,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实施民族文化人才扶持“百人计划”,支持和引导文艺院团增加到贫困地区演出场次。加强火把节、彝族年、摩梭文化、傈僳风情等特色民俗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深度挖掘邛海开海节、摩梭人转湖节等地域特色文化,大力发展西昌国际马拉松、邛海全国OP帆船锦标赛等体育文化,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壮大文化产业。
推进信息网络全覆盖。加快推动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统筹有线、无线和卫星三种覆盖方式,深入推进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州县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和“宽带乡村”等工程,实施藏区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和中央电视节目、州台彝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基本实现行政村广电网、互联网全覆盖。实施乡村通邮工程,加快空白乡镇邮政所补建。采取政府补贴、企业减免等方式,鼓励农村贫困户使用信息网络,提高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
(十八)建立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加强西昌学院及其他农业科研机构对生产一线的科技指导,实施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中药及生物医药等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高农业生产力。积极培育农业科技专家大院、专家服务基地、农业科技110等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认真实施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加快科技扶贫示范村和示范户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便捷的生产技术、市场信息等服务。鼓励和选派科技人员到基层服务,开展技术帮扶或领办创办产业项目,深入开展到户帮扶指导、一对一带动等精准科技服务。强化科技培训和科普宣传,努力使贫困地区每个青壮年劳动力都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加大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的宣传推广力度,持续开展科技赶场、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等科普活动,普及科技知识,培养新型农民,带动增收致富。
(十九)持续推进生态扶贫工程。加快治理突出生态问题,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筑牢贫困地区持续发展生态本底。加快脆弱地区生态治理步伐,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综合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恢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并推动相关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争取新增10个县纳入国家生态主体功能区,主动对接功能区建设项目和资金,加快政策项目落实,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生态村。争取国家、省支持,提高集体公益林补偿金补偿标准,完善兑现办法,确保按时、足额兑现到户。支持农牧民直接参与林草业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增加农牧民生态建设管护收入。争取开展流域补偿、资源开发补偿、资源开发权入股参与投资等试点。加强水源保护,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着力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加大对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力度,强化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二十)严格人口计生管理。牢牢把握人口计生工作“三个没有变”原则,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票否决制,与评先创优、绩效考核、干部任用等挂钩,严格问责问效。逐步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机制,将资金安排与控制人口增长效果挂钩。加强动态管理,深化川滇暨川西片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逐步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由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和用工单位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管理机制。坚决打击“两非”,有效控制出生人口性别失衡。依法处理违法生育行为,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落实基层计生专干队伍建设相关政策,确保队伍稳定。
(二十一)加强禁毒防艾工作。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再掀一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新高潮。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建立重大毒品犯罪案件跟踪、督办、会商机制,依法严惩各类毒品犯罪活动。加强与外省市禁毒部门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外流贩毒活动,健全覆盖空、邮、路、网的立体“环凉”毒品堵截体系。开展“净土计划”,持续重拳打压毒品消费市场,将打击“零包贩毒”等关键环节与强化吸毒人员管控救助相结合,从根本上破解“戒后复吸”等难题,斩断毒品供应和毒品消费的核心链接。探索建立针对特殊贩毒人群的强制措施和教转制度,建设集救治、改造、教转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场所。严格落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制,大力整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加强缉毒禁毒队伍建设,强化禁毒教育基地、毒品检验检测中心等基础设施与装备保障,推进禁毒立法。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以实施“七大工程、一批中心”为抓手,制定“一地一策”防治策略。狠抓源头控制,加强高危人群干预,大力减少艾滋病血源传播,预防阻断母婴传播,力争实现新生儿“零艾滋”。争取将艾滋病综合防治纳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重点项目予以支持。推进防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宣传教育、监测检测、干预、抗病毒治疗、关怀救助等综合防治措施,到2020年达到《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终期目标,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病死率,有效遏制艾滋病的流行和蔓延。
四、创新体制机制,切实提升扶贫开发攻坚实效
(二十二)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建立“州负总责,县市负主体责任,乡镇抓落实”的扶贫开发管理体制,州级主要做好总体部署、项目落地、资金监管、督察督办、指导落实、检查验收等工作,县市是扶贫开发攻坚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管理主体,主要做好组织动员、推动实施、进度安排、资金使用、信息统计等工作,乡镇、村(社区)主要做好组织和带领群众推进扶贫项目实施、登记造册、监督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重大问题,对扶贫开发攻坚工作作出总体评估和年度安排。县市、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是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签订脱贫责任书,每年报告扶贫开发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完善“工作到村、责任到户”工作机制,建立扶贫开发攻坚项目台账和资料库,每年对县市和相关部门下达减贫任务,报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下放扶贫项目审批权限,全面落实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
(二十三)健全投入增长机制。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增收困难的严峻形势,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扶贫攻坚要求,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整合民生资源,重点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对同一个区域同步投入、集中使用。将项目资金尽可能交给县级统筹,把资金和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市。州本级财政每年按上年扶贫资金规模的10%递增安排,安宁河6县市按2012年本级一般预算收入的2%确定基数,到2020年前每年按10%递增,11个贫困县加大一般转移支付和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投入扶贫开发,对彝家新寨建设等重点民生项目进行足额配套。积极争取木里、金阳、美姑、甘洛、布拖等县纳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对接落实差别化投资政策,争取中央、省提高对共同事权建设项目补助标准。贫困县金融机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信贷投放,确保每年各项贷款规模高于上年。小额担保贷款、青年创业贷款、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妇女创业贷款向贫困地区、贫困户倾斜。用好两大扶贫特惠金融产品,每个贫困户按照3年5万元标准,实行免抵押担保、基准利率放贷、扶贫资金贴息、县建风险金补偿的小额信贷政策,用好国家农业发展银行移民搬迁发债和贷款政策。大力发展“三农”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纵深推进“惠农保”保险试点工作。逐步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促进更多农村资源、资产转化为农民创业和生产资本。构建扶贫工作多元支持机制,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立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制度,定期开展全面审计,加强监督检查,严查违纪违法行为,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二十四)构建资产扶贫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探索农村集体资产增值增收新模式,创新贫困村山林、土地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式,引导贫困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个人财产等入股,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实现资产变资本,确保贫困户多渠道增收。探索投资收益扶贫新模式,将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量化给贫困户;将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村或农民合作社形成的资产划出一部分,采取优先股的方式量化到贫困户,实行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探索委托理财分红新模式,重点针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可将无指定用途的扶贫捐赠资金或安排到户的扶贫资金,采取委托经营方式,帮助其获得理财收益、分红收入。
(二十五)创新社会帮扶机制。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完善“1+N”扶贫工作机制,拓展延伸州内“4+5”对口帮扶,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贫困县、贫困村挂职和蹲点扶贫。做好新一轮中央、国家、省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对口帮扶工作,深化与广东省珠海市东西扶贫协作,抓好浙江省湖州市、四川省攀枝花市对口支援木里藏区的服务协调工作和世行贷款项目,扎实开展“国家扶贫日”活动和“结对认亲,爱心扶贫”公益活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驻州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社会各界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支持、帮助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工作。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信息平台,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培育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自发自愿参与扶贫。
(二十六)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制定减贫验收办法,按国家、省制定的贫困户脱贫标准、贫困村和贫困县“摘帽”标准,以及下达的贫困户脱贫任务、贫困村和贫困县“摘帽”计划,制定我州年度减贫及“摘帽”计划,完善扶贫开发统计与贫困监测制度。建立贫困县退出机制,对“摘帽”的贫困县,保持扶贫政策不变、扶贫投入不减。健全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滚动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对已经脱贫的,进行巩固提升。落实取消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贫困县地区生产总值考核的规定,完善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把扶贫成效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目标。对完不成扶贫开发攻坚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对行业扶贫工作的考核和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对每年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通报。
五、勇于担当担责,切实担负起扶贫开发攻坚战重大历史责任
(二十七)建强领导班子。贫困地区党委、政府要始终把扶贫开发攻坚作为中心任务,作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实际行动。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的实施意见》,注重从扶贫开发工作一线培养选拔干部,针对贫困地区的工作重点和区域特点,着力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按照“四强”标准,有针对性地配备现代农牧业、林业、旅游业、村镇建设、农村金融等方面的领导干部。认真实施“1+5”模式递进培养后备干部人才,注重培养储备一批基层紧缺、熟悉农村、作风务实,具有较强扶贫攻坚能力的专业型干部队伍。把扶贫成效作为贫困地区选干部、配班子的重要依据,对扶贫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扶贫开发攻坚措施不力、成效不佳的党政领导,要及时调整;对扶贫帮扶和驻村帮扶重视不够、工作不实的部门领导,实行严格问责。
(二十八)夯实基层基础。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深入推进“四型”党组织创建、“苏施”党支部、边界区域党建工作、党员明星创业在乡村(社区)活动,推广应用“党群通”手机党建信息平台。抓好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重点从机关年轻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派优秀人才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鼓励优秀年轻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到贫困村工作。坚持强村带弱村、富村带穷村,推行驻村帮扶单位、帮扶企业与村支部联建党支部。扶持贫困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基层组织解决贫困户特殊困难的能力。加大在农民工人、村党组织书记中招录公务员力度,探索定向招录、降低门槛招录等方式充实贫困边远乡镇公务员队伍。培养引进一批教育、卫生、文化、农技、旅游等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逐年加大面向社会考聘工作力度,探索完善防止贫困地区专业技术人才流失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十九)落实驻村帮扶。坚持以“五个一”联系为重点的州、县领导联系指导县市和乡村、部门参与联系指导“双联”工作制度,从2015年起,组织州、县市两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结对帮扶贫困村工作,选派了解农村、熟悉农村、工作能力较强的优秀干部,组成驻村工作组,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1个帮扶单位、1支驻村工作队、1名“第一书记”,每个贫困户都有1个帮扶责任人,对2072个贫困村以外的建卡贫困户、贫困人口,由县市组织落实帮扶责任人。加大对驻村帮扶工作组和驻村干部的考核力度,推动加强基层基础、推进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四项任务落实。驻村帮扶工作组要长年驻扎、包干完成脱贫任务,贫困村不“摘帽”、贫困户不脱贫,工作组就不撤出。
(三十)突出群众主体。发挥贫困群众作为扶贫开发攻坚主体的作用,引导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坚定信心、主动作为、苦干实干,全力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正确引导群众预期,切忌好高骛远,影响扶贫开发工作持续性。瞄准群众需求制定精准扶贫措施,认真落实一事一议、村民自建、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政策,充分调动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性。强化群众监督,增加扶贫开发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三十一)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积极开展贫困地区“法律服务进万村”活动,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推进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把农村各项事务纳入依法管理的范畴。依法规范农村调解矛盾纠纷行为,优化“德古”调解模式,推动农村“大调解”工作在法治化轨道健康发展。深入推广“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规范村“两委”职责和村务决策管理程序。大力培育农村专业协会类、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全面推广“十户联保责任制”“整体联动防范”等经验做法,加快推进“网格化”管理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严厉打击涉黑涉恶、“两抢两盗”“黄赌毒”、非法组织未成年人外出务工等违法犯罪活动,提升基层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十二)强化法治保障。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各县市和州级部门要认真履行农村扶贫开发的法定责任,州、县市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切实行使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落实好扶贫开发措施、社会扶贫、项目管理、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统计监测和监督检查等法定工作,把扶贫开发攻坚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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