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凉山州扶贫开发协会、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协商,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从2015年起每年捐赠20万元人民币,用于帮助凉山籍农村贫困的少数民族高校在校学生完成学业。凉山州扶贫开发协会负责此项目的实施。实施期暂定五年。 一、资助对象 2015年,凉山籍考生通过高考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到全国各全日制专科、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家境贫困的农村少数民族学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家境贫困: 1、失去双亲,家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孤儿; 2、家庭因特殊原因,造成经济严重困难的; 3、家庭经济收入低,无法完成学业的; 申请资助的学生必须是品学兼优、无不良嗜好者。 二、资助金额度和名额 从2015年起,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每年捐资20万元人民币,资助凉山籍农村贫困的少数民族高校在校学生,捐款汇至凉山州扶贫开发协会。 三、资助时间和标准 凡被批准为资助对象的,每人资助4000元。如在大学学习期间确有困难,可再次申请资助。 四、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 请求资助的学生向凉山州扶贫开发协会书面申请,申请书必须如实写明申请原因、家庭情况。 学生家庭所在地组、村、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扶贫办或协会对申请书(表格)上的学生家庭情况分别签署明确意见。 2、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学生提交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审核(有关县市扶贫办或扶贫协会负责审核后,并在复印件上签章)。 3、高校证明 学生所就读高校院系和辅导员老师对学生学业及表现情况签署意见。 4、审定程序 学生申请及相关材料交所在县市扶贫办或扶贫协会,由所在县市扶贫办或扶贫协会审核,签署意见后,统一送凉山州扶贫开发协会,凉山州扶贫开发协会收齐审核后,送资助方有关负责人审定后,申请人到凉山州扶贫开发协会办理相关手续后,领取助学金。 五、受助学生义务 1、如实反映个人和家庭情况; 2、收到助学金后,须在收款凭证签字并向捐款者致信感谢; 3、刻苦学习,每学期末,写信并附上该期学习成绩册复印件给捐款者,报告一学期学习生活情况(成绩册复印件寄凉山州扶贫开发协会一份)。 凡在申请资助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追回助学金,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助学金捐款者:四川好医生攀西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四川省西昌市机场路 邮政编码: 615000 联 系 人: 谭琼 联系电话: 13981527739 助学金管理者:凉山州扶贫开发协会 协会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土城巷151号 办公电话(传真):0834—3362566 邮政编码: 615000 联 系 人: 贾 莉 联系电话: 18282801007 电子邮箱: Q Q:49852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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