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凉山州扶贫开发协会、四川濠吉集团协商,四川濠吉集团从2015年起每年为凉山州免除5名西昌一中俊波外国语学校新生入学学费,用于帮助凉山籍农村贫困的少数民族初中学生完成学业,实施期暂定三年。凉山州扶贫开发协会负责此项目的实施。 一、资助对象 小学毕业成绩优秀,经所在县市推荐、西昌一中俊波外国语学校考核录取的凉山籍家庭贫困的农村少数民族学生。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从2015年起,西昌一中俊波外国语学校每年免除5名凉山州籍农村贫困的少数民族初中新生入学学费,按2014年收费标准计算,约合人民币10万余元,资助其完成初中学业。 三、资助对象条件 申请资助的学生必须是品学兼优、无不良嗜好者;同时应具备下列之一的情形: 1、失去双亲,家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孤儿; 2、家庭因特殊原因,造成经济严重困难的; 3、家庭经济收入低,无法完成学业的。 四、申请审核程序 1、县级教育部门推荐 由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相关小学校,在全县小学毕业生中遴选品学兼优、毕业成绩在全县前列、家庭贫困的农村少数民族学生,列入推荐范围。并通知初选合格学生家庭填写申请表格。 2、学生申请 学生提交书面申请,交县、市教育部门,申请表格必须如实填写申请原因、家庭情况。 3、逐级审核 由学生家庭所在地组、村、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扶贫开发部门,对学生申请逐级审核,并对申请表格上的学生家庭情况分别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及负责人印鉴(签字)。 4、原就读学校证明 学生所就读学校对学生学业及表现情况签署明确意见。 五、审定程序 学生申请及相关材料交所在县、市教育局,教育局会同县、市扶贫办或扶贫协会,审核签署意见后,统一送凉山州扶贫开发协会审核,送西昌一中俊波外国语学校审定。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检测考核,由学校会同凉山州扶贫开发协会确定录取对象,录取学生在凉山州扶贫开发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后,成为四川濠吉集团资助对象。 六、受助学生义务 1、如实反映个人和家庭情况; 2、入学后,须在免费文书或相关凭证上签字并向捐助单位致信感谢; 3、认真刻苦学习,努力争取好的学习成绩;每学期末,应向学捐助和凉山州扶贫开发协会报告学习成绩和学习生活情况(成绩册复印件寄凉山州扶贫开发协会一份)。 凡在申请资助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追回所免学费,并报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助学资金提供单位:四川濠吉集团 助学执行单位:西昌一中俊波外国语学校 学校地址: 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 邮政编码: 615000 联 系 人: 范春雷 联系电话: 13778610676 助学金管理者:凉山州扶贫开发协会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土城巷151号 办公电话(传真):0834—3362566 邮政编码: 615000 联 系 人: 贾 莉 电 话: 18282801007 电子邮箱: Q Q:49852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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